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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不承担责任怎么办?怎么行使债权请求权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8日 来源:西安盛和律师

[导读]:  杨主任,西安盛和律师,现执业于盛和法律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

 杨主任,西安盛和律师,现执业于盛和法律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债务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不承担责任怎么办?

债务担保人的有哪些不承担怎么办不管担保人是一个还是多个,只要有约定,就必须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担保。接下来,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一、债务担保人的有哪些


  1、按约定承担保证份额


  根据《担保法》第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不管担保人是一个还是多个,只要有约定,就必须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担保。


  2、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


  由《担保法》第十七条可知,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也就是说除非因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权人不能行使债权请求权,否则债权人在要求债务人还债之前不能要求保证人还债。


  3、担保范围


  《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


  由此可知,债务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主要依靠债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约定,没有约定的默认为法律规定的范围。


  4、债权转移后的担保


  债权转移就意味着担保人需要承担的对象发生变化,因此《担保法》作出了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债务担保人不承担怎么办


  债务担保人不承担的后果根据时间不同而有所变化: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6月内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


  根据《担保法》第26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负连带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超过此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


  也就是说,对债权人要求担保人履行是有限制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债权人没有主张权利,那么就视为放弃该请求权,之后再请求担保人还债的担保人可以拒绝。


  2、债务履行期限届满6月内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


  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在债务履行届满之后,债务人拒不还债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代为还债。如果是连带担保,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与担保人对债务负连带。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国家强制力通过强制执行等方式促使保证人履行还债义务。







怎么行使债权请求权

  债务关系十分普遍的今天,如何实现债权,债权请求权是什么,债权请求权如何行使,这对于债权人来说十分重要。债权请求权共有两种行使方式。下面就由为您介绍如何行使债权请求权和其相关内容。



  一、债权请求权的含义


  又称债权法上的请求权,它是指债权人基于债权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二、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方式


  通过意思表示来行使


  即债权人通过意思表示向特定人要求特定行为,但因为此行为尚未进入诉讼程序,所以与诉权不同,债权请求权的存续也不以诉权的存续和行使为必要条件。


  通过行使诉权的方式来行使


  诉权,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以保护其民事权益的权利。诉权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即便当事人抛弃这些权利,也不意味着其请求权就完全消灭。


  诉权是由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其行使必须经过诉讼程序,非经提起诉讼,当事人诉权中的利益得不到彰显和保护。与此不同的是,请求权作为实体权利,是由民法所确认的。即便请求权人没有诉诸法院,其仍可以独立自主地向相对人请求履行义务,以实现自己的利益。


  三、总结


  债权请求权是一种民事权利,请求权是债权最主要的内容,在许多其他领域也有请求权的体现,但是请求权并不是债权的全部权能。债权请求权是诉权的基础,只有存在请求权才能有诉权,但是放弃诉权并不意味请求权消灭。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相关内容,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来到进行咨询,我们会提供最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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