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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被告如何应诉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8日 来源:西安盛和律师

[导读]:  杨主任,西安盛和律师,现执业于盛和法律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

 杨主任,西安盛和律师,现执业于盛和法律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民间借贷被告如何应诉

  民间借贷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的常见的,但是许多情况下都会发生一些纠纷,即借入方与借出方存在借贷关系,在借款的归还等方面发生的纠纷。那么民间借贷被告如何应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被告如何应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实行要收到法院的起诉书后,可以在答辩权内提供答辩状,为自己进行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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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民间借贷被告如何抗辩


  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即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被告应对其主张的还款事实予以证明,在被告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还款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


  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4、被告抗辩原告的资金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在被告完成举证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如因被告抗辩致要件事实真伪不明,原告未完成进一步的举证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败诉后果。


  5、被告提出的效力性抗辩,包括抗辩合同未生效及合同因违法而无效。


  上文就是对于民间借贷被告如何应诉的相关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实行要收到法院的起诉书后,可以在答辩权内提供答辩状,为自己进行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办理流程

  民间借贷也是合法的借贷形式,借贷人在进行借贷的过程中一般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可以是担保人也可以是担保物,最常见的就是房产抵押了,那么民间借贷房产抵押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民间借贷房产抵押办理流程

  在一般的民间借贷行为中,债权人很少意识到将抵押物写入借贷合同,其次,即便有人意识到这个问题,但也只有极少数人知道接下来应该办理抵押担保等手续。房子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的规定,只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首续,这样的抵押才真正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正确的流程应该是:


  1、首先,双方签订借贷合同,然后到公证处公证,此份合同的法律效力;


  2、其次,自抵押借贷合同签订的30日内,双方持借贷合同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个时候,借贷人就需提供房屋产权证等材料,这个时候,可以过滤掉那些产权不清晰、房屋归属模棱两可的房子,对债权人来说,是一个极大的保护。


  3、办理好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以后,如果日后双方出现还贷纠纷,债权人对于抵押的房产则有优先受偿的权力。


  二、民间借贷房产抵押登记条件

  1、要有借贷当事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文本。要求签订该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签约能力,同时要求该合同的签约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合同签订过程合法,合同签章真实。


  2、要有贷款人、抵押人夫妻双方及借款人的法定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等证件原件。


  3、要有借款人和抵押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


  4、要提供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即借款人的结婚证或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无结婚登记的证明。


  5、要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房产一般要求为没有设立他项权的独立合法房产;抵押房产的登记地址必须与抵押人户口簿的登记地址一致。


  6、要有该抵押房产的房产评估报告。需要注意的是,该报告必须是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关于该房产价值的房产评估报告。


  三、房产抵押民间借贷有什么风险

  1、评估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前可充当抵押物的资产越来越多,并且行业跨度大,因此,对于抵押物的评估,各家银行纷纷借助于评估机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评估机构不惜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可能故意抬高房产的评估价格,让借款能够申请更多的贷款;当银行拍卖用来抵押的房产时,评估机构又会故意降低房产的评估价格。


  2、租赁权对抗风险。

  一是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


  二是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信用社即使获得了产权也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登记风险。

  一是虚假登记,抵押贷款至有权部门进行登记是保证贷款合同生效和优先受偿的必要条件,但当前却存在重复登记,以及登记部门的个别人员出具虚假登记证明的问题,造成贷款出现纠纷时,信用社无法对抗第三人,权益得不到保护。


  二是;一物多押;的风险。我国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4、优先受偿风险。

  我国规定抵押贷款按规定至有权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后,可以优先受偿。但这也存在例外情况,一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6号,明确指出依照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是税收优先权。45条第1款规定:第;税务机关征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只要纳税人欠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担保之前,即纳税人欠缴税款在先,以其财产设定担保在后,税收就优先于担保物权这种私权力。


  5、抵押物价值风险。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价格波动频繁,特别是近年来房产价格急剧上升,而目前楼市又不景气,因此房产价值较难以把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当前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6、变现风险。

  一是变现成本大。抵押物的处置大抵要经过起诉、评估、拍卖等几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的费用都要信用社先行垫付,加之本金、利息,往往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


  二是变现能力难度大,尤其是以乡镇房产为抵押物的,由于受乡情、亲情等观念的限制,当抵押物拍卖时,常出现想买却不敢买的局面。


  三是执行难。由于一些贷款人诚信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当其经营出现风险时,则开始偷偷低价变卖抵押房产,而一些人由于贪图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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